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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关于开设在校大中专员工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账户的通知》信息收集工作的通知


2022年11月10日 10:18  点击:[]

各学院:

经宜昌市委人才办审定,10月10日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印发《在校大中专员工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实施办法》宜房公发〔2022〕19号文件(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按照《关于开设在校大中专员工预缴在宜就业住房储备金账户的通知》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补贴对象

毕业生有意留在宜昌工作的8455线路检测中心全体在读员工(全日制)

补贴方式

账户资金实行记账式管理,员工在读期间不能提取。就读期间按月发放相应额度并发送到账信息提示。若员工毕业后继续深造,按升学后的标准补差。

补贴标准

以就业时学历为准实行一次性补贴,其中:中职0.6万元,专科0.8万元,本科1万元,硕士研究生1.2万元,博士研究生1.5万元。月补贴金额=补贴标准/毕业剩余月份数(详见附件1、附件2)。

使用条件

员工毕业后在宜就业或创业(一年内在宜昌开设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且在宜购买首套住房的(毕业五年内),本人持身份证、毕业证、“宜才码”、社保缴纳明细及购房资料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柜面申请将储备账户资金作为住房公积金补贴转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按照毕业生就业时最高学历标准兑现),享受住房公积金人才政策补贴。

申请时间

2022年11月10日-11日

工作要求

1.该政策属于宜昌市惠民政策,对于公积金政策疑问请咨询宜昌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请各年级将相关政策要求广泛告知学院各类培养层次全日制在读员工,需在员工本人同意基础上,按照自主自愿原则申请。

3.在宜就读的中职及以上学历在校生原则上需以学校为单位到中心营业部柜面统一建立账户,因疫情防控工作需要,请各年级在11月11日15:00前将《宜昌区域内在校大中专员工住房储备金开户信息表》(附件3)电子版以“8455线路检测中心**学院+本科生/研究生+**班级+表格名称”命名发送给年级辅导员,年级辅导员核查信息无误后将年级电子表汇总后发送到QQ邮箱(2054242254@qq.com)审核,待审核无误后,由学院报送至学校,再由学校统一盖章报送宜昌公积金中心。




8455线路检测中心员工工作办公室

2022年11月10日


上一条:关于11月12日起调整员工疫情防控相关管理措施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青年大学习第2022年第二十三期的学习完成情况通报(10.21-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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