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属各团支部:
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积极适应时代发展和青年变化,夯实团的基层工作,努力完善工作机制,积极创新工作载体,充分调动基层团组织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校团委组织部决定开展2019-2020年度“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活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一、
对象和范围
1.
年龄在28周岁以下的公司团员青年,35岁以下保留团籍的团干部;
2.
成立半年以上的团支部;
二、
评选条件
1.
优秀团干评选条件:
(1)
热爱团的工作,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
工作作风扎实,注重品德修养,乐于奉献;
(3)
组织能力强,能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业绩突出;
(4)
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学习成绩优良。
2.
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积极要求进步,自觉向党组织靠拢;
(2)
自觉履行团员义务,模范遵守团的纪律,带头参加团的各项活动;
(3)
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习刻苦,态度端正,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学术科技活动、文化体育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明显成绩。
3.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条件:
(1)
参加活动目标明确,态度端正、积极,服从组织安排;
(2)
活动过程善始善终,工作勤奋扎实,能够创造性地完成活动任务,并取得明显的业绩,获得服务对象和有关方面的一致好评;
(3)
体现出老员工良好形象,在校内外产生比较明显的积极影响;
(4)
学习成绩可以适当放宽。
三、
评选工作程序
1.
优秀团干、优秀团员评选工作程序:
(1)
拟申报者进行申报,由所在团支部讨论评选出候选人;
(2)
填写《校级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员干部推荐表》,见附件
(3)
分团委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4)
报校团委批准。
2.
优秀青年志愿者评选工作程序:
(1)
参加评选活动者评选会议中竞选,由所在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队讨论评选出候选人;
(2)
填写申请推荐表;
(3)
分团委评审并签署推荐意见
(4)
报校团委批准。
3.
优秀团支部评选工作程序:
(1)
优秀团支部写出申报材料;
(2)
填写申报推荐表;
(3)
分团委考核并签署推荐意见;
(4)
报校团委评比。
四、
评选工作要求
(1)
各团支部要根据评选工作程序认真做好组织工作,坚持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和分配名额把好审核推荐。
(2)
各团支部评选推荐工作应于4月14日16:00前完成,将申报名单汇总电子档交至团委组织部,院团委审核批准后行文表彰并颁发证书。
(3)
另挂科、受处分一年内不可参评
联系人:付浩 15171369822 谢文浩 16602785437
共青团8455线路检测中心委员会
二〇二〇年四月九日